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街道海关草埔生活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街道海关草埔生活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及罗湖政府在线网站(******)。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3日(共30日)。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
******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1号颖隆大厦4楼,联系人:郑工,联系方式:0755-******。
******建设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1楼,联系人:程工、范工,联系方式:0755—******。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委托他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
******街道海关草埔生活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街道海关草埔生活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处理。
特此通告。
******街道海关草埔生活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