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关于抽选评估机构的公告(2024)39号
根据《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市土地评估业务,我中心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文昌市华侨农场文南街商住楼项目和******有限公司平海·美龄湾一期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文昌市华侨农场文南街商住楼项目宗地位于文城镇文南路地段,面积为619.19平方米,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198。(土地评估目的:改变土地用途及增加容积率地价评估);******有限公司平海·美龄湾一期项目宗地位于文城镇高隆湾沿海地段,面积为48930.89平方米******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15。(土地评估目的:改变土地用途及增加容积率地价评估)。
三、报名材料:
1.评估机构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土地评估资质的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3个月缴纳社保清单;
6.业绩证明材料;
7.承担评估事项人员情况表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8.电子扫描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近3个月缴纳社保清单需额外提交纸质版原件外,现场报名仅需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四、土地评估报告被抽查不合格的机构,不接受其报名材料。
五、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委托书5个工作日内。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请各评估机构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14:30至16:30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0室,逾期则不受理。联系人:唐劲,联系电话:******。
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