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配合开展西城区“十五五”时期财政事业发展和重点问题研究,拟于近期进行三方机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
“十五五”时期西城区财政事业发展和重点问题研究
二、委托方名称
******财政局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需求
总体目标:完成“十五五”时期西城区财政事业发展和重点问题研究文本的文字整理、数据搜集等相关工作,为今后五年全区财政事业发展改革明确规划思路。
具体需求:系统分析“十五五”时期西城区财政事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挑战;重点研究“十五五”时期财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结合西城区实际情况,预测“十五五”时期西城区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研提“十五五”时期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体措施的对策建议;总结形成《“十五五”时期西城区财政事业发展和重点问题研究报告》。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5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承担单位须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区域发展动态,熟悉规划研究工作,具有较强团队实力,具有财政领域课题研究经验,近三年内承担过区级及以上类似研究、评价工作,熟悉西城区区情者优先。
(三)项目承担单位需按照委托单位具体要求,组织有资历的人员负责本项目各项任务,落实委托单位工作要求。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四)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50%及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所需材料
******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咨询类营业资质等;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则无需提供);
(三)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介绍,如职称情况,承担北京市、区级及其他省、市级财政领域相关规划研究、课题研究的项目经历等;
(四) “十五五”时期西城区财政事业发展和重点问题研究工作思路及方案;
(五)服务报价;
(六)材料真实性声明;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报送要求
(一)应答文件份数及要求:
1.应答文件份数2份(1正1副);
2.以上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公章;
3.所有应答文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报送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递交要求:以上申报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3月24日17:00************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39号,邮寄方式应确保征集方于前述时间前收到)。
七、比选组织
(一)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参选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参选。
******财政局将组织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财政局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