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四、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共分为四个标段,供应商只能对4个标段中的其中 1 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现变更为“ 本次采购共分为4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以参加4个标段的报名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一标段至四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如供应商在其中一个标段评审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在剩余标段评审中该供应商只参与评审,不再参与推荐成交候选人的资格”。
更正事项2: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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