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WT2024-04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食堂提供蔬菜、水果、肉、粮油、水产蛋禽、奶类、干调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供应商每天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3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3.4具有近六个月(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3.5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PDF格式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需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材料”字样,邮件中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以PDF格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报名登记表”所填报的邮箱。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回传造成未成功登记,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WT2024-04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万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最高不得超过1.00;
采购需求: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食堂提供蔬菜、水果、肉、粮油、水产蛋禽、奶类、干调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供应商每天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近六个月(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5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上午8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PDF格式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需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材料”字样,邮件中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以PDF格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报名登记表”所填报的邮箱。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回传造成未成功登记,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 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方式:李启侠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升阳街155号西安花园
联系方式:王禹******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禹
电 话:******
******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
******办公室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平台:政采数金平台
联系电话:0431-******/******
******有限公司
初审:王禹
复审:李启侠
终审:李忠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方式:李启侠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升阳街155号西安花园
联系方式:王禹******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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