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凤凰沟水库工程勘察设计(ESLC-202412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412SZ-******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利川市建南镇凤凰沟 建设规模:新建小(一)型水库枢纽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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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可行性研究及估算的编制需通过相关管部门的审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13。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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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招标项目的控制价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中勘察设计费金额的80%,即投标最高限价为 80% (折扣率报价≤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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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2)近五年至少承接过(即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一个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新建水库或水库除险加固)业绩。(3)社保证明:拟派本项目管理人******银行或税务部门代收凭证)和网上下载打印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缴费人员名单,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16-17 条查询截 屏)、第 1.4.4 项(1-3 条查询截屏) 、第1.4.5 项规定的情形并做出承******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必须包含“三表一注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新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 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 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 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 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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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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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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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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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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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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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 | ||||||||||||||||||||||
备注: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本招标项目最低要求,投标人一旦中 标所派人员包含并不限于上述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按 招标人需要或相关法律规定补充相应人员直至满足本项目需要, 增派 人员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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