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组织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表1 采购范围
2.2 供货起始时间
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供货周期: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
******有限公司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北段 QHXGBTJ-1项目经理部。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图纸要求。实际以采购方需求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告后附件1。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供应商最多可以同时对1个合同包提出报价,允许成交1个合同包。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集团供应商履约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