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在其他工程兼职;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1年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9年12月27 日至 2025年1月2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止(3年)申请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