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1802-04-01-80956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医院新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医院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医院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区内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医院一所,总用地面积19156.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不含二期),首层门诊大厅单跨跨度约32.4米,最终建筑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 ||
招标内容 | 2.1土建及粗装修工程 土石方工程(不含大开挖)、支护及护坡工程、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砌筑及粗装修工程、防水工程、外墙装修工程(面砖甲指定品牌范围乙供)、屋面工程(含保温、隔热及防水等工程)、防火门工程、成品烟道、铝合金门窗工程(含幕墙)、栏杆工程、地下室地坪工程、设备基础、所有预留孔洞及机电埋管开槽后的封堵、修补等其他工程;发包人指定的其他工程(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含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所有设计变更、项目指令、工程联系函的增加(或减少)工程视为本工程承包范围。 2.2专业分包工程 ******消防智能化防雷安装工程(含电箱) 、园建绿化工程、电梯安装、发电机房环保工程、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永久供水、燃气工程、市政道路等; (2)材料采购:电梯采购、发电机采购等; 2.3甲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服务内容(如有):承包人必须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设计图纸制定详细的阶段性的设备材料供货计划给发包人及甲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商,并对此计划负责;承包人对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负责装卸、二次搬运、验收、保管和出入库登记。 2.4相关专业配合范围:综合管线的平衡、供水、供电、环保及与其他相关专业的配合服务。 2.5报建、检测、验收、出证。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有关资料为准。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70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708.78427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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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业绩准入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星汇半岛8栋6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唐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7号东建大厦首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谢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