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随县支行2025年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随县支行2025年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RJ-CG-2024-101)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随县支行2025年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按需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工作接待餐食材原材料、配料、水果、牛奶制品、食堂消耗品(包含但不限于纸巾、牙签、洗手液、洗洁精等)等。服务期1年。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响应。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公告截止在国内有类似项目(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业绩。(注: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6)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互联网查询网址、互联网截图,若该证书无法在网络上查询,则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皮处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原件等字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有限公司黑名单。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有限公司武汉黄浦支行;账号:******0。
4.3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将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获取)。并在邮件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白鹤山银苑A栋) 609 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3号楼8楼801室
项目负责人:张清、刘俊丞、李创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