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服务中心110kV寿黄线三期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838-****** 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服务中心三楼126号市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0kV寿黄线三期迁改工程 | 德阳市旌阳区 | ******服务中心 | ******有限公司 | 本工程新建终端塔 1 基,新建电缆终端杆 1 基,新建双回单挂 架空线路 0.15km,新建单回电缆路径长度 2.072km。电缆通道为市政已建通道。
| 一、施工期 1、废气 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硬化;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现场搅拌加工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运输车辆严禁不经过冲洗直接进入城市道路。 2、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施工生活污水通过租用民房既有的排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 在施工区域四周修建围挡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振垫、安装消声器等。 4、固废 本工程土石方平衡,无弃方产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处理。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 (1)电缆线路:电缆金属护套按设计规程要求接地敷设。 (2)架空线路: ******居民区; 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设计导线对地最低高度约为 12.0m,在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 7.0m 的要求。 2、噪声 ******居民房屋的距离;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