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建设园区企业用工信息网络(怀化高铁南站用工宣传)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20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1
采购人(全称):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高新区广告发布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建设园区企业用工信息网络(怀化高铁南站用工宣传)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1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5、项目内容:怀化高铁南站用工宣传服务(具体详见附件)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00000.00元。
大写:捌拾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同金额 (总价) |
/ | ******有限责任公司 | 怀化高铁南站用工宣传服务 | / | 详见合同 | / | 1 | 项 | / | 800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
履行期限:12个月。
地点:怀化高铁南站。
方式: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用工信息宣传服务。
付款方式:1.上刊之后30天内支付第一笔现金款,即合同总价的80%,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 )。2.上刊验收合格半年后即2025年6月18日之后,合同到期前支付第二笔现金款,即合同总价的20%,大写人民币 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乙方:(公章)******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司平 法定代表人: 张爱玲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何瑞
电 话: 电 话: ******
开 户 银 行:******有限公司新桥支行
帐 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