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人保综合大楼搬迁补偿款追偿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龙岗人保综合大楼搬迁补偿款追偿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ZC******E)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符合本项目资格相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欢迎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第一条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人保运营深圳分公司龙岗人保综合大楼搬迁补偿款追偿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ZZC******E
3.******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4.采购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B区710室
5.******有限公司龙岗人保综合大楼搬迁补偿款追偿专项律师服务采购项目,将选定1******有限公司龙岗人保综合大楼搬迁补偿款追偿提供诉讼代理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委托工作时止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有限公司
第二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或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物权保护同类型诉讼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及服务成果等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
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的查询结果(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盖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xinyongfuwu/?navPage=5;
5.************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6.******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 号)相关规定;
7.******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供应商团队成员具备有效的律师证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条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2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扫描件及电子版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审核无误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仅通过邮件方式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竞争性磋商文件。
上述方式为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第四条 响应文件的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14时30分(即响应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太平洋商贸大厦B区710室。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谈判,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4.3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文件的。
第五条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磋商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保投控(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太平洋商贸大厦B区710室
联系人:陈俊华
电话:0755-******
电子邮件:******
采购人:******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