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1.项目编号:******3。
2.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活性炭 |
煤制柱状颗粒,碘吸附值≥800mg/g,水分≤3%,灰分≤13%,比表面积≥900m2/g,直径4-6mm,CTC≥42%,亚甲基蓝吸附值≥100mg/g,25kg/袋至50kg/袋的包装或外吨袋包装。 |
吨 |
100 |
三固运行中心,含活性炭更换、打包涉及的设备、人工、工具等所有费用 |
3.本次总金额限价为90万元。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在黑名单之内;
4.供应商须提供其股东信息及出资比例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服务地点
1.报价时间及方式:2024年10月21日10:00前将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含货款、税金、运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不得超过限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
3.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缴纳合同金额的5%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30日无息退还。
五、定价原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
六、服务要求
1.合同供货期:10月30日之前完成活性炭的一次性供货,11月15日之前完成活性炭更换服务。
2.采购人可免费提供叉车服务,若供应商采用人工卸货,人工费由供应商承担。
******有限公司(杭州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4.本次所采购的活性炭需供应商提供活性炭的更换、废旧活性炭打包(按照废旧活性炭处置单位要求打包)并装至指定地点等技术支持服务,使采购人除臭系统正常运行。
5.售后服务要求: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供应商生产出现异常问题,供应商应随时响应采购人的要求,指派技术人员提供免费现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如确系货物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当及时换货。期间供应商技术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数量以采购人过磅净重为结算依据,若采购人过磅净重小于供应商提供的送货数量,以采购人过磅净重为准;若采购人过磅净重大于等于供应商提供的送货数量,以供应商的送货数量为准。
供应商送货需附带活性炭的出厂单、合格单及其它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合格单需包括出厂日期、出厂活性炭碘吸附值含量等信息,并配合采购人做好货物的到货数量、货物抽检等验收及入库工作。
卸货前,双方共同对到货的活性炭进行取样,由采购人进行货物自检,检测指标为碘吸附值、水分、灰分。若检测指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拒收,由供应商在24小时内完成更换符合要求的活性炭。
八、付款方式
完成活性炭供货及更换后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采购人在30日内完成支付。
九、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1-******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