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八制盐场盐田内,2024年8月组织编制小组,启动《预案》编制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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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剑
联系电话:******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时间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预案》由总则、企业基本情况、应急组织及职责、环境风险识别与分析、环境风险防范设施、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应急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和演练、奖惩、附则、附件、附图等15个部分构成。其中环境评价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而成,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编制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任何有环境风险厉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单位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任何有环境风险厉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任何有环境风险厉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我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示期间,公众仍可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报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