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城区范围内“牛皮癣”清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NCG-******
二、项目名称:泾县城区范围内“牛皮癣”清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西苑小区5幢2号
成交金额:291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城区范围内“牛皮癣”清理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谈判文件所有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一个年度服务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谈判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杰、胡素梅、黄学虎(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88号、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金工
电 话:******、******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