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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零星工程改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湖北
源发布时间:2025-01-03
项目名称:******[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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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零星工程改造通过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412-420527-04-01-949047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零星工程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为秭归县金缸城新区,主要建设内容招商过程中拆除、砌墙、隔油池、给排水强弱电等零星工程

2.2招标范围: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零星工程改造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2)采购及施工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以及伴随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管理,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资料整理和档案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2.3履约期限:

本项目为零星工程,采取统一招标、分阶段实施的模式,招标人根据项目招商实际需求,分阶段开展设计、采购、施工工作:

在接到招标人设计任务后10天内完成指定区域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在指定区域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60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4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采购施工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49-202411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上传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131830分至202511018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12408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zgweb/)。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13日。

9.联系方式

人:******有限责任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车管所综合楼)

人:胡智杰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南郡大道12号市民广场7

人:郑彩莉

联系电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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