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永发改发(2022)4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财政资金、自筹等多渠道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制
2、建设地点:北起柳树镇营儿村,南至红城镇华山村,西至兰新铁路,东至浅山面山分水岭,涉及柳树镇、大同镇、龙泉寺镇、红城镇4镇 21个村。
3、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区域涉及永登县柳树镇、大同镇、龙泉寺镇、红城镇,总规模为51331.19亩。建设规模包括新建引水干管29.97km、塘坝6座;土地整治工程42924亩,包括原有水浇地14988亩、原有旱地6456亩、新增耕地21480亩,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42924亩,灌溉与排水工程 42924 亩,农田地力提升工程42924亩;生态修复工程8407.19亩,包括新造林6676.86亩、补植1496.03亩、廊道234.3亩;设施农业建设钢架拱棚30000座,玻璃温室4座。建设内容主要为引水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设施农业工程。
4、招标控制价:102万元(包含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图等相关图件编制、专家评审等费用)。
5、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财政资金、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6、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评价报告编制开始日期:2025年1月15日
评价报告编制完成日期:2025年3月15日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对永登县2024年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耕地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土壤条件、水文条件等)、耕地利用水平(种植制度、农田基础设施、农业机械化程度等)、耕地管理水平(施肥管理、农药使用管理、土壤培肥措施、农业环境保护等)、耕地经济产出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建立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指标权重,采集、整理和分析耕地质量相关数据,包括土壤采样分析数据、田间调查数据、统计数据等进行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并编制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及相关图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基本农田及土地生态保护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从事土壤研究或农业资源相关工作;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资信证明文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2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须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1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纬七路佳宁综合1#楼A座8层)第二开标室;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祁连路264号
5、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农村局
联系电话:0931-******
地址: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民乐街60号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
******农村局
联系电话:0931-******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