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THD-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项目概况 | 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2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三、获取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
4 |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核查标段X)第一条 | 3.技术服务的内容:(3)经审核后如果核查报告需要修改,乙方应按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修改并提交修改后的报告。 | 3.技术服务的内容:(3)经审核后如果核查报告需要修改,乙方应按要求于7个工作日内修改并提交修改后的报告。 |
5 |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核查标段X)第四条 | 3.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签订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30%合同款项。 (2)核查机构按照技术服务进度完成全部核查工作和全国碳市场信息平台数据资料填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40%合同款项。 (3)核查机构提交经复核修改后的核查报告并完成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提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30%合同款项。 (4)乙方在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前,为甲方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含税价的发票; (5)上述时间不包括甲方正常办理支付报批手续的时间。 ******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银行: 地址: 帐号: | 3.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签订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30%合同款项。 (2)核查机构按照技术服务进度完成全部核查工作和全国碳市场信息平台数据资料填报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40%合同款项。 (3)核查机构提交经复核修改后的核查报告并完成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提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30%合同款项。 (4)乙方在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前,为甲方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含税价的发票; (5)上述时间不包括甲方正常办理支付报批手续的时间。 ******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银行: 地址: 帐号: |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地 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21楼21-A-45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凤汝、仲娇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