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W******11 2******大学气溶胶发生采集分配系统(第二次) 3、采购需求: 名称 | ******大学气溶胶发生采集分配系统 | 数量 | 1项 | 用途和主要规格参数 | 拟采购气溶胶发生采集分配系统,可以采集人呼出气溶胶或根据实验需要发生特定要求的气溶胶,用于各种气溶胶研究分析。 |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 | 37.00万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37.00万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5年1月31日前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工业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 否 | 其他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下简称“近三年”或“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应未曾为采购人在本采购合同项下拟采购的对象提供设计、编制采购需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科学进步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2024年12月18日 凡愿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17:00止******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为:******)在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潜在投标人可进入电子采购平台后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版块中选择项目进入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流程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售价零元。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获取阶段无资格审核流程,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有的也将直接通过。 注:投标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处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联系工作,并对应上传供应商联系人授权(格式自拟)。 五、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和投标平台: 1******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网址为:******)操作,进入平台后,供应商可在系统通知栏目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08-5975转2。 2******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的操作步骤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递交(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3******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上进行,所有投标人应登录到系统内参加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须知: 1******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网址为:******)操作,进入平台后,供应商可在系统通知栏目下载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08-5975转2。 2、本项目属于未列入中央预算单位现行集中采购目录且采购预算也未达到中央预算单位现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可以自主采购的项目。 九、联系方式: ******大学 地址:中国上海邯郸路220号 邮编:200433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邮编: 200070 联系人: 戴小军、付荣 电话: 021-*******8009 传真: 021-******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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