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更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及空气采样报警设备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更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及空气采样报警设备项目”(招标编号:GN2024-03-7747)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类似业绩(12 分)的第1项评分标准修改为“除投标人资格业绩以外,自 2021 年 1 ******消防工程施工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8 分。评审依据:投标人得分业绩和以下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每个业绩应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现场踏勘人员集合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00
集合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永和路 399 号,合肥卷烟厂生产指挥中心1楼107会议室。
注意事项:进行踏勘人员不得在现场向招标人或其他单位人员透露本单位的信息。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