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开发概况
******人******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政复〔2017〕70号)(以下简称“徐庄高新区”),规划面积3.32 km2。2018年9月21日,省政府批复设立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政复〔2018〕82号)。为统筹考虑徐庄高新区发展与布局,进一步推动徐庄高新区的发展,园区组织编制新一轮规划《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0)》,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宁芜铁路,南至仙林大道(绕城公路连接线),西至绕城公路和聚宝山公园南入口,北至规划经一路,规划面积3.32km2。并同步开展了规划环评工作,组织编制《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环评”),于2019年8月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9〕28号)。
规划及规划环评实施期间,徐庄高新区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汇聚创新资源,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空间品质,聚焦软件和信息服务、新医药和生命健康两大产业发展方向,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同时注重污染防治和低碳建设,进一步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环************集团股份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对徐庄高新区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广泛征询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二、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0)
规划范围:东至宁芜铁路,南至仙林大道(绕城公路连接线),西至绕城公路和聚宝山公园南入口,北至规划经一路。规划总面积3.32km2。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产业定位:主导产业方向为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科技服务及创新孵化等。生物医药产业主要为孵化、小试和医疗器械研发。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徐庄高新区内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基本污染物2023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徐庄高新区2023年so2、no2、pm10、pm2.5、co、o3均达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氯化氢、硫酸雾和丙酮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次现状监测表明监测期间,王庄水库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仙林污水处理厂排口上下游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本次现状监测表明评价区域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
本次现状监测表明开发区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土壤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6)振动环境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振动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中相应振动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在进一步落实原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坚持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道路,进一步推动科技创业创新,构建生态产业链,优化废水收集、处理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废水和废气排放的管理,严格能源结构管理,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系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可以得到保证,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以实现徐庄高新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阶段主要征求以下四个方面建议:
1、高新区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主要环境问题;
2、高新区在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3、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更为完善的、减缓高新区因开发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
4、通过查阅报告书内容,提出疑问及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作出明确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5-******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集团股份公司
******大学科学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编辑:赵丹梅
审核:竹军波
******人******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政复〔2017〕70号)(以下简称“徐庄高新区”),规划面积3.32 km2。2018年9月21日,省政府批复设立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政复〔2018〕82号)。为统筹考虑徐庄高新区发展与布局,进一步推动徐庄高新区的发展,园区组织编制新一轮规划《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0)》,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宁芜铁路,南至仙林大道(绕城公路连接线),西至绕城公路和聚宝山公园南入口,北至规划经一路,规划面积3.32km2。并同步开展了规划环评工作,组织编制《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环评”),于2019年8月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9〕28号)。
规划及规划环评实施期间,徐庄高新区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汇聚创新资源,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空间品质,聚焦软件和信息服务、新医药和生命健康两大产业发展方向,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同时注重污染防治和低碳建设,进一步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环************集团股份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对徐庄高新区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广泛征询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二、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0)
规划范围:东至宁芜铁路,南至仙林大道(绕城公路连接线),西至绕城公路和聚宝山公园南入口,北至规划经一路。规划总面积3.32km2。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产业定位:主导产业方向为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科技服务及创新孵化等。生物医药产业主要为孵化、小试和医疗器械研发。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徐庄高新区内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基本污染物2023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徐庄高新区2023年so2、no2、pm10、pm2.5、co、o3均达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氯化氢、硫酸雾和丙酮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次现状监测表明监测期间,王庄水库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仙林污水处理厂排口上下游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本次现状监测表明评价区域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
本次现状监测表明开发区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土壤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6)振动环境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振动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中相应振动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在进一步落实原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坚持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道路,进一步推动科技创业创新,构建生态产业链,优化废水收集、处理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废水和废气排放的管理,严格能源结构管理,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系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可以得到保证,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以实现徐庄高新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阶段主要征求以下四个方面建议:
1、高新区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主要环境问题;
2、高新区在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3、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更为完善的、减缓高新区因开发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
4、通过查阅报告书内容,提出疑问及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作出明确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5-******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集团股份公司
******大学科学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编辑:赵丹梅
审核:竹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