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要求,为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龙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6日。公众可在2024年1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受理单位: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邮政地址:朝阳大街三段54号(邮政编码:122000)
电话传真:0421-******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