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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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AZX-202412Q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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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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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小田并大田 ”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一期)-2024年度(EPC)咸安区“小田并大田 ”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一期)-2024年度(EPC)于2024年12月13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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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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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
0.44 |
1.57 |
0.85 |
投标报价备注 |
下浮率 |
下浮率 |
下浮率 |
质量(如有)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符合发包人相关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
120 |
120 |
12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陈丽 |
金丰 |
刘晓杰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证书编号 |
鄂************ |
鄂************ |
鄂************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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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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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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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3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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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议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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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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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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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车站路与双峰路交汇处咸安大酒店16楼(自主申报) |
联系人:薛涵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楚天都市花园C座1906室 |
联系人:李琳、谢宇轩、严汉玲 |
电话(传真):027-****** |
******农村局 |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 23 号 |
******农村局 |
电话(传真):****** |
******管理局 |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五楼) |
******管理局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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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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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XAZX-202412QT-******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