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3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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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需求描述 含谷镇车辆综合整治服务项目 | ¥430,000.00 | 1(项目) | ¥43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0-16 14:3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建议以pdf格式的文档的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文件内容模糊、无法打开、不完整等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一)交付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一年
- ******人民政府。
- (三)验货方式:
服务期间采购人将对专职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询比文件规定要求的,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综合固定报价,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包括人工费、服装费、通讯费、培训费、补助费、保险费、车辆使用费等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费用构成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情况自行测算,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不报、少报、错报、填报多个报价值或区间值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额外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的20%-30%(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协商)作为项目启动经费,剩余费用按季度支付。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谭焱
- 联系电话: ******
- ******人民政府
- 联系人: 吴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