驮蓝花园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花园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 徐开管项[2020]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驮蓝花园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标段)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花园B地块,位于荆山路北侧、荆马河南侧,地块范围东至锦绣路、南至荆山路。
2.1.2合同估算价:约******元,电梯44部。
2.1.3工期要求:采购与安装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 50 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工期须满足总包总体进度计划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安装)
2.1.4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驮蓝花园二期共计44部电梯采购及安装,全部电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电梯门洞封堵、电梯井道内照明维修插座、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及维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详见图纸、技术参数详见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及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A、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B、当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C、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电梯生产企业必须拥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T)。
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3 日至 2025年 1 月 15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 月 15 日09时30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一)投标报价 56 分
(二)技术响应: 24分
(三)售后服务 8分
(四)安装及调试 7分
(五)业绩 5 分
2.2.1 |
投标报价: 56分 | 1.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1) 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 (2)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3)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95%、96%、97%、98%、99%、100%)。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采用该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2 |
技术响应: 24分 | 1、曳引机:曳引机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 3 分。需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否则不得分。(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为准); 2、控制柜:控制柜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得2分;调速装置且控制装置为原厂原品牌得1分。(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为准); 3、门机:门机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 3 分。需提供部件试验报告,否则不得分。(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为准); 4、缓冲器:缓冲器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 3 分;需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否则不得分。(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为准); 5、安全钳:安全钳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 3 分;需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否则不得分。(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为准); 6、限速器:限速器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 3 分;需提供部件型 式试验报告,否则不得分。(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为准); 7、安全电路: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 ,得2分;需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否则不得分。(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为准); 8、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限速器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2分,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否则不得分。(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为准); 9、门锁:层门和轿门门锁均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2分;需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否则不得分。(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为准); 评分依据: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保证金 ”模块中。 |
2.2.3 |
售后服务: 8分 | 1、售后服务承诺:免费售后服务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得4分。(包含年检费用)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保证金 ”模块。 2、投标人在徐州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维保人员 40人(含)以上得 4 分,30 人(含)-40人(不含)得 2 分,20 人(含)-30 人(不含)得 1 分,其余不得分。(以提供投标人在徐州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社保证明及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为准。) 评分依据: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为准,(在上传人员社保证明及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上传时要求 社保证明时间为连续三个月,打印社保格式如:2024 年 9 月-2024 年 11 月,不得分月提供,提供的维保人员应在社保名单后用“★”进行标识,并和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上传顺序一致)。 |
2.2.4 |
安装及调试方案: 7分 | 1、施工的方案、方法、技术措施(2分) 2、工程安装质量保证措施及配合方案(2分) 3、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含工期进度计划表)(1分) 4、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分) 5、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1分) 评分依据: (1)以上 1-5 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 整的,可得该项分值 90%以上的分数; (2)以上 1-5 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 80%-90%的分数; (3)以上 1-5 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70%-80%的分数; (4)以上 1-5 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本次安装及调试方案将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单位身份的字符、 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货物方案”模块内上传,未提供上述资料,该项不得分。 |
2.2.5 |
投标人业绩:5分 | 代理商或其代理的电梯供应商(必须为本次投标专项授权的电梯制造商)自2021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品牌与所投品牌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内任意一台或多台电梯的检验合格证明),二者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时间以电梯工程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工程的安装合同与设备合同分开签订的以二者中较早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价在600万元以上的电梯安装及采购工程,同一工程安装与设备合同分开签订的,可以按照安装与设备合同金额之和计算。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 5 分。 1、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的类似业绩与所投品牌必须一致[代理商所提供的拟为本项目电梯品牌生产企业与使用方(建设单位)的供货合同满足得分要求(所投电梯品牌生产企业与其他代理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不满足得分要求)],不满足的不得分。 2、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为生产企业与使用方(建设单位)的供货合同(所投电梯品牌生产企业与其他代理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不满足得分要求],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合同、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内任意一台或多台电梯的检验合格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 保证金 ”模块内。 |
特别提醒: 1.评分标准: 评分实施细则:前述五项计分项目中,客观分由评委按评分标准集体认定; ******委员会应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评委在打分时应先打主观分再打客观分。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观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每项得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五项得分合计即为最终得分。 2.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勾选的扫描件和原件的扫描件,其中不清晰或缺项漏项均作无效标处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易平台(******/index.html)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16-******
2024年 12 月 23 日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钻石国际A座1013室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0516-******、******
2024年 12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