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现对我市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第三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至1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0-******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
附件:中山市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公示表(第三批)
******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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