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强、方开俊因保管不善,将盐房权证盐井镇字第(2008)******23号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我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进行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盐津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盐津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17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盐津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方强、方开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政通路灾民房5幢1单元502室 | 53.4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盐津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