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郧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设计服务(一标段)(HBYY-202412S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YY-202412SL-******1 | ||||||||||||||||||||||||||||||||||||||||
1.招标条件 | ||||||||||||||||||||||||||||||||||||||||
******人民政府以郧政函[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阳区 建设规模:2025年郧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设计服务涉及郧阳区各乡镇;建设内容主要为农村河道治理、道路改造提升、产业发展、村庄环境整治等。设计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地勘报告和测量作业)、施工图设计、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等。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招标金额为170万,具体工作内容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地勘报告和测量作业)、施工图设计、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31。其中:/。 |
||||||||||||||||||||||||||||||||||||||||
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工程设计资质:具有水利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担任过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4)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勘察设计;类似工程为:河道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等)。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5)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7)没有进入清算******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法院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12)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3) 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近三年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贿赂评委或其他当事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等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3.近三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商行政管 理 部 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委员会将保留对本项内容进行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处理。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和湖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1月02日 | ||||||||||||||||||||||||||||||||||||||||
备注:/ |
首页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