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平县委党校旧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镇财采购JC-2025-4-1 | 镇平县委党校旧址维修改造项目 | ******.11 | ******.11 | 是 | ******.11 |
5.2 质量要求:合格
5.3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5.4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5.5 建设地点:镇平县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3.5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人代表、项目
负责人,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 “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响应,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6)供应商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谈
判及最终报价要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谈判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供
应商自行承担。
******建设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