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 2024 年农村道路灾后重建工程( 卜黄线路面及安防等上
部工程、葛家满族乡路线恢复(除高葛线)路面、安防等其他上部
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3
项目地址 |
绥中县加碑岩乡、葛家满族乡 |
招标人 |
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
项目名称 |
绥中县2024年农村道路灾后重建工程 ( 卜黄线路面及安防等上部工程、葛家 满族乡路线恢复(除高葛线)路面安防 等其他上部工程) |
项目编号 |
************13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区(县)预算资金 80.00%省本级预算资 金 2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2337.33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为水毁修复工程,修复水毁造成的路面工程面积为77448.5平方米(其中混凝土路面 面积为72601平方米,沥青路面面积为4847.5平方米),安防工程12508米,过水路面面积为 5905.66平方米,涵洞工程1道,安全设施(包括注意积水标志20根,警告标志14根,热熔标 线90.6平方米,水位标尺14根)。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 卜黄线:混凝土路面49325平方米, 安防工程10058米,过水路面950平方米,注意积水标志20根。 葛家满族乡路线:路面工程 28123.5平方米(其中混凝土路面23276平方米,沥青路面4847.5平方米),安防工程 2450 米,过水路面4955.66平方米,涵洞工程1道,安全设施(包括警告标志14根,热熔标线 90.6平方米,水位标尺 14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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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绥中县2024年农村道路灾后重建工程 ( 卜黄线路面及安防等上部工程、葛家 满族乡路线恢复(除高葛线)路面安防 等其他上部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13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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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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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水毁修复工程,修复水毁造成的路面工程面积为 77448.5 平方米(其中混凝土路 面面积为 72601 平方米,沥青路面面积为 4847.5 平方米),安防工程 12508 米,过水路面 面积为 5905.66 平方米,涵洞工程 1 道,安全设施(包括注意积水标志 20 根,警告标志 14 根,热熔标线 90.6 平方米,水位标尺 14 根)。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卜黄线:混凝土路面 49325 平方米,安防工程 10058 米,过水路面 950 平方米,注意积水标志 20 根。 葛家满 族乡路线:路面工程 28123.5 平方米(其中混凝土路面 23276 平方米,沥青路面4847.5 平 方米),安防工程 2450 米,过水路面 4955.66 平方米,涵洞工程 1 道,安全设施(包括警 告标志 14 根,热熔标线 90.6 平方米,水位标尺 14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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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5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 开始/开工 日期 |
2025-04-23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 日期 |
2025-12-30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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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估算价 |
1935.17 万元 |
标段(包) 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 开标地点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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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联合体 投标要求 |
无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
2025-03-21 08:30至 2025-03-27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 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 址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照相关程序自行下 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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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
2025-04-10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至指定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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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04-10 09:30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开标方式描述 |
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指定栏目,开标时需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 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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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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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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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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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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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绥中县交通运输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李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 |
招标人 |
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
邮箱 |
****** |
地址 |
绥中县滨港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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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佳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邮箱 |
****** |
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 187-27 号楼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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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东泽 |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