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国有资产购买保险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4-12-25
******集团国有资产购买保险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集团国有资产购买保险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宣城市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越大道以北、景德路以东(鸿运商务楼)
成交金额:29.3647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集团国有资产购买保险。 ******有限公司总账面价值约为9.2亿,为保障国有资金的安全,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服务商,完成本项目国有资产保险服务等内容,服务期为3年。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秀英、王水珍、李爱珍、章利民、刘本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街道凤形路与钓鱼台路交叉口科创中心十一楼、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02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内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凤形路与钓鱼台路交叉口科创中心十一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02室
联系方式:潘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潘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