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水利局唐河县2024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4-159-1 | ******水利局唐河县2024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 | 769187.77 | 769187.77 | 是 | 769187.77 |
(2)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山头灌区;
(3)资金来源:省级水利救灾资金,已落实;
(4)采购内容:山头灌区干渠渠道硬化,干渠左岸渠道新建斗门1座,拆除重建斗门4座;干渠渠道左岸新建退水闸1座;新建C25砼坡水入渠。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以清单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3.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4、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务)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6、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各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7、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0、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唐财购〔2021〕18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的,无需再提交上述(3.6)(3.7)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投标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