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芳村体育中心室内场馆建设工程树木保护及迁移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芳村体育中心室内场馆建设工程树木保护及迁移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荔湾区龙溪大道277号芳村体育中心地块内,新建室内场馆位于芳村体育中心地块东南角,原网球馆加盖工程位于地块东北角。项目包含新建芳村体育中心室内场馆和原网球馆加盖工程两部分。新建室内场馆用地面积 18378 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2865 平方米,定位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内容主要为 20个羽毛球场、5个篮球场及配套设施。原网球馆加盖工程定位为全民健身中心,用地面积17900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约 6155 平方米。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943.09万元。由荔湾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二、服务范围、承包方式、计划工期及质量标准
1.服务范围:根据目前市、区关于绿化审批、方案评审的要求,该项目须对6株胸径60-80cm的树木进行迁移等,须编制树木迁移技术方案,协助该项工作通过相应审查,并负责树木迁移、修剪等实施。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养护。
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至迁移树木工作完成(约半年)。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具体的服务范围、承包方式、工期及质量标准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项目合同价:人民币57,787.12元(大写:伍万柒仟柒佰捌拾柒元壹角贰分)。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3.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时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现行定额及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2月19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2月23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2月24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20-******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20-******-86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