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承建“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曙光村一组产业路新修工程建设项目”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至今未领取民工工资的人员,请在公示期三十日内(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16日)直接向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举报投诉,公示期内未反映情况的,期满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退还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诉电话:0833-******
投诉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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