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清丰山左堤涝区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南昌县清丰山左堤涝区能力建设项目于2024年11月15日09:30时在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资格审查室公开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有2409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文件、解密文件,
中标排序如下:
第一排序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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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74 |
承诺工期 |
157天 |
建造师 |
徐厚强 |
注册证号 |
川水安B******145 |
技术负责人 |
康怀鹏 |
注册证号 |
******008935 |
专职安全员 |
赵 丽 |
注册证号 |
川水安C(2022)00864 |
第二排序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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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55 |
承诺工期 |
157天 |
建造师 |
秦艳慧 |
注册证号 |
豫******5308 |
技术负责人 |
康萌萌 |
注册证号 |
C************0217 |
专职安全员 |
张 辉 |
注册证号 |
豫水安C******212 |
第三排序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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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07 |
承诺工期 |
157天 |
建造师 |
冯鹏飞 |
注册证号 |
豫******3841 |
技术负责人 |
武运成 |
注册证号 |
C******902232 |
专职安全员 |
禹 仰 |
注册证号 |
豫水安C******18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起始日期为:2024年11月******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办公室。
招标人:南昌县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部
招标人地址:南昌县莲西路466号(格林豪泰12楼)
招标人联系人:熊先生
招标人电话:0791-******
******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南昌县塔城商会1101室
代理联系人:罗先生
代理电话:******
******办公室
监督机构地址:南昌县澄湖北大道99号澄碧湖大厦内
监督机构电话:0791-******
南昌县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部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