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高求职就业能力。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42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转发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关于做好昆明市2024年求职能力实训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拟向第三方采购“2024年盘龙区求职能力实训班”服务,现将采购项目具体信息进行公告:
一、预算资金
该项目预算资金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
二、服务内容
根据昆明市试点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承办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培训人数约30人)。
三、购买服务对象
向具备开展职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购买服务。购买服务对象应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民办培训机构许可证,证税务登记证等,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度年检需为合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服务要求
服务机构具体承办此次培训的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后续服务等工作,应当具备课程体系成熟、服务管理******服务中心协调邀请,本次项目其他要求如下:
1.设置班主任管理。配合实训老师,组织和协调具体各项教学工作,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保持与学员联系,了解学员对培训内容的要求,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2.建全考勤考核制度。按照《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管理指南(暂行)》,认真做好学员培训过程管理,学员要按时提交课程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做好考勤和考核工作。
3.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加强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教学、参观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培训班安全、有效开展。
4.加强协调对接。根据课程体系,邀请学员匹配的相关企业、hr开展实训,联系组织所需的教学参观地开展交流研学。
5.做好后续跟踪服务。为培训对象提供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建立实训学员台账,开展“一对一”跟踪就业帮扶,在实训结束时、结束后3个月、结束后6个月三个关键节点做好就业率统计。
五、服务期限
从求职能力实训班开班准备到学员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六、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3 日(五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服务中心2024年求职能力实训班项目询价通知书
一、预算资金
该项目预算资金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
二、服务内容
根据昆明市试点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承办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培训人数约30人)。
三、购买服务对象
向具备开展职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购买服务。购买服务对象应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民办培训机构许可证,证税务登记证等,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度年检需为合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服务要求
服务机构具体承办此次培训的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后续服务等工作,应当具备课程体系成熟、服务管理******服务中心协调邀请,本次项目其他要求如下:
1.设置班主任管理。配合实训老师,组织和协调具体各项教学工作,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保持与学员联系,了解学员对培训内容的要求,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2.建全考勤考核制度。按照《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管理指南(暂行)》,认真做好学员培训过程管理,学员要按时提交课程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做好考勤和考核工作。
3.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加强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教学、参观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培训班安全、有效开展。
4.加强协调对接。根据课程体系,邀请学员匹配的相关企业、hr开展实训,联系组织所需的教学参观地开展交流研学。
5.做好后续跟踪服务。为培训对象提供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建立实训学员台账,开展“一对一”跟踪就业帮扶,在实训结束时、结束后3个月、结束后6个月三个关键节点做好就业率统计。
五、服务期限
从求职能力实训班开班准备到学员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六、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3 日(五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服务中心2024年求职能力实训班项目询价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