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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西藏
源发布时间: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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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2024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科研成果和应用技术的引进推广”“优化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和重大创新平台”工作任务,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强化我区区域创新科技支撑。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要求,参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号)规定,现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就做好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申报要求

此次补充征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三个方向,重点支持创新人才培养、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具体支持方向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支持方向:聚焦我区特色优势学科领域,以获取原始科技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等为目标,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相关要求:

1.项目研究方向明确,有良好的研究基础;

2.鼓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申报;

3.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支持方向1:重点支持七地(市)科技创新发展,引导科技创新要素向地(市)集聚,为形成技术、人才、平台为一体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提供科技支撑。

相关要求:

1.鼓励与区内外单位联合申报;

2.鼓励与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区外科研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3.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

支持方向2: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东西部合作,深化科技援藏交流,重点支持噶尔县、岗巴县、八宿县等,加强对水质提升、农牧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应用和引进示范,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壮大特色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民生改善。

相关要求:

1.鼓励联合区外科研力量共同申报,申报项目需紧扣噶尔县、岗巴县、八宿县发展需求;

2.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原则不超过3年。

(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已批准的在藏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基地,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开放共享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相关要求:

1.已批准在藏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基地,围绕创新基地研究方向,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自主选题研究,选题应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具有较强的行业带动和产业引领作用;

2.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项目申请人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研究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具有开展所申请项目研究的能力。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主持或参与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基地与人才建设、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申请截止日前已提交完整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在研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

(三)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单位和人员,不得作为申报单位、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次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请人须按照申报要求撰写项目申请书。

三、申报单位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行业领域黑名单记录,应通过“信用中国(西藏)”等平台,提供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每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合计个数一般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若超过,请书面说明)。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每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应对项目组人员的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有关信息进行审查。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项目受理后,不能更改申报单位、申请人和申报书内容。

、其它要求

(一)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等相关规定,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不得列支间接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二)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申报资料应包含以下材料或证明原件扫描件。

1.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2.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知识产权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等;申报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

六、具体申报方式

(一)******学院科研秘书须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提交一份至科研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送的项目申报书。

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请人须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4月27日下午5点。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从项目推荐截止之日起到项目立项期间,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与推荐单位相关人员不得向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询问项目评审的有关情况。

附件:

1. 推荐单位承诺书

2. 项目推荐汇总表

3. 项目绩效目标表

联系人:高飞******979

西藏大学科研处

2024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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