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有限公司开展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350122-AJ-K-0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350122-AJ-K-01号地块******有限公司、西至建发双玺书香府小区、东至富兴路。调查地块面积24039m2,地块中心坐标为E:119.519219°;N:26.218093°,调查地块拟变更为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R11)。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调查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钻探采样、实验室分析,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和现场钻探采样、实验室分析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连江县凤园路2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哲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