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YGZF[2024]047号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2024年375个到期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元) | ******有限公司 | 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89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公安局2024年375个到期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公安局2024年375个到期治安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公安局375个治安监控租赁服务将于2024年12月到期,依照计划对到期点位进行重新租赁。确保中心平台软件、运维管理软件、存储设备、传输链路、前端设备7*24小时无故障运行。服务内容包括前端设备与传输链路运维、后端集中存储机房与系统运维,含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系统保障、性能调优、故障排除、例行巡检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前端视频监控建设要求,前端设备选型依照“前端高清化、智能化”要求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视频监控统一添加到公安视频专网平台,实现互联互控。 运营商完成此次项目建设中设备的统一接入、管理和存储等功能,所有硬件设备能够和公安视频专网汇聚平台进行无缝对接,无条件支持公安原有平台所有功能的实现。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前端视频监控建设要求,前端设备选型依照“前端高清化、智能化”要求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视频监控统一添加到公安视频专网平台,实现互联互控。 运营商完成此次项目建设中设备的统一接入、管理和存储等功能,所有硬件设备能够和公安视频专网汇聚平台进行无缝对接,无条件支持公安原有平台所有功能的实现。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名田,徐高华,汪晓玲,钱利,郑旭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有限公司 | 59.0 | 58.0 | 62.0 | 64.0 | 62.0 | 61.0 | 30.0 | 91.0 |
1 | ******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 45.0 | 40.0 | 46.0 | 53.0 | 47.0 | 46.2 | 30.0 | 76.2 |
1 | ******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 40.0 | 35.0 | 42.0 | 50.0 | 42.0 | 41.8 | 30.0 | 71.8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总报价应含采购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预算价)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评审费按《淳财监督〔2020〕623号》规定的标准由采购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526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年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凌丽琳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李梦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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