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0日)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0日)
项 目 名 称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渝中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用品采购供应商采购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渝中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渝中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用品采购供应商采购项目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折扣比例 | 93.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8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渝中分公司纪检监察科 | ****** | |||||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渝中分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