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元素类检测设备采购项目(b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4-qa0212
项目名称:元素类检测设备采购项目(b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33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响应,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sydwfrxxcx/)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gsxt/newlist)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不允许转包(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8日,采购文件领购时间仅限工作时间,即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按以上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线上获取:供应商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 首页“下载中心”);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银行转账凭证。
4.售价:人民币6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353
******有限公司
******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四、应答文件提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
(2)深圳海关门户网(******);
(3)深圳市中正招标网(******)。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755-******
采购人监督投诉电话: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李工,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元素类检测设备采购项目(b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4-qa0212
项目名称:元素类检测设备采购项目(b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338,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台 | 1 | 用于检测食品中农药残留及污染物,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 b包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响应,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sydwfrxxcx/)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gsxt/newlist)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不允许转包(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8日,采购文件领购时间仅限工作时间,即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按以上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线上获取:供应商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 首页“下载中心”);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银行转账凭证。
4.售价:人民币6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353
******有限公司
******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四、应答文件提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
(2)深圳海关门户网(******);
(3)深圳市中正招标网(******)。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755-******
采购人监督投诉电话: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李工,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