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有限公司子公司)对小王庄示范镇农民安置用房增建项目供水配套小区市政收费表井建设工程施工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需求
************消防表井,水表甲供。(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报价要求
1、响应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供应商的报价为总价应包括:人员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3、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供应商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评审小组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
4、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5、验收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最高限价:218276元。超过最高限价即废标。
四、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工程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
3、服务质量:达到甲方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五、付款约定
1、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且整体验收合格后,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支付工程实际总价款的97%,剩余3%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2、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
3、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4、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5、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六、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报价函、清单报价(加盖公章、法人章);
以上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上传至天津阳光采购平台。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8:30
2、提交投标文件方式: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投标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4、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
请各单位在接到该函件后积极准备,将上述要求的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并上传天津阳光采购平台(不接受电子章),文件命名: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名称。如出现相关材料不齐全,图片模糊不清,超出项目拦标价等不满足询价函要求的情况,一律按废标处理。
附件:报价函、工程量清单、合同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2-******
******有限公司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