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批准******有限公司显示屏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2楼(344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显示屏生产项目 |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智慧文创产业园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抚州市南丰县智慧文创产业园,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6500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3′43.013″,北纬27°14′9.561″。建设内容为:建设四条液晶显示屏模组生产线,同时配套仓储区和办公区及其他环保配套设施。项目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72%。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LCD清洗废气、COG、FOG工程产生的热压废气和焊锡产生的有机废气,LCD清洗废气、COG、FOG工程产生的热压废气经车间换气系统收集废气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锡废气经移动焊烟收集器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南丰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至南丰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盱江。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设方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固定、置于室内等措施,综合隔声量≥25dB(A),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无纺布、焊渣、废酒精桶、废胶包装袋、废活性炭。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废无纺布、焊渣经收集后作为废旧资源外售综合利用;废酒精桶、废胶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同时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构筑物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渗水污染地下水。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