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民工朋友:
******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晃县平溪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竣工验收,我队即将返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请在以上工地务工至今还尚未结清劳动报酬的民工朋友执本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于2024年2月3日前到劳动监察大队予以登记,逾期未作登记的后果自负。
特此公示,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745―******(新晃县劳动监察大队)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晃县平溪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竣工验收,我队即将返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请在以上工地务工至今还尚未结清劳动报酬的民工朋友执本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于2024年2月3日前到劳动监察大队予以登记,逾期未作登记的后果自负。
特此公示,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745―******(新晃县劳动监察大队)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