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猇亭区分布式屋顶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已******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分布式屋顶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2、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3、建设规模:项目利用猇亭区辖区内党政机关以及企业自有资产建筑屋顶约389412.64平方米,建设53.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购置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时序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投标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上述约定及条款。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土建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移交、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5、履约期限:总工期360日历天。
6、质量目标:达到《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执行标准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电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颁发的电气设备并网运行等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网发电。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8、供货安装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发包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上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上传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3家(即1个牵头人2个成员方),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9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5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7号
联系人:罗楠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人:向华洲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