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创迪工程管******有限公司对湘阴县金龙先导区首开区项目一期2#栋1-3楼进行整体公开招租,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招租。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湘阴县金龙先导区首开区项目一期2#栋1-3楼
2、项目编号:HNCDCG2024-09271
3、项目概况:
******学院湘阴校区对面,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其中2#栋1-3楼定位为商业MALL,暂定案名“湘江·缤纷MALL”,建筑面积约8701㎡,是片区重要的配套组成部分,也是首开区首个商业配套,具备进零食零售、轻重餐饮、量贩KTV、茶楼、网咖等业态的条件,预计2024年12月完成竣备。
4、招租要求
4.1招租范围
湘阴县金龙先导区首开区项目一期2#栋1-3楼,建筑面积约8701㎡,2#栋商业1楼建筑面积2704.77㎡,2楼建筑面积3099.25㎡,3楼建筑面积2897.06㎡(具体以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准),采取整体出租模式,按现状(公区精装,其余部分毛坯)交付,作【商业经营及办公】用途。
4.2核心商务条款
4.2.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5年,租赁物业交付以《交付确认书》明确的交付日期为起始日;
4.2.2租金递增: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起,每两年递增5%。
4.2.3租金:整体含税租金单价为【12.00】元/㎡/月(不含物业费及其他费用),报价不得低于含税租金单价,低于招租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如遇税率政策性调整,原则上合同含税金额不变)。
4.2.4免租优惠:
招租人给予申请人12个月免租优惠,分3年减免,第一年给予6个月装修免租优惠,第二年、第三年每年分别给予3个月培育免租优惠。
4.2.5租金优惠奖励
招租人附条件给予申请人租金优惠奖励,租金优惠奖励与申请人本年度招商率直接挂钩。具体租金优惠奖励以合同约定为准。
4.2.6免租优惠和租金优惠奖励取消事由
(1)若申请人违约导致解除协议或提前退租且实际租赁期限不满【10】年。则免租优惠和租金优惠奖励全部取消,即申请人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补交免租已优惠的租金,并返还优惠奖励金额,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2)若出现申请人违约导致解除协议或提前退租且实际租赁期限超过【10】年但不满【15】年的,则4.2.4的优惠取消,即申请人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补缴前三年已减免的租金。
(3)若申请人招商率低于考核标准,则取消申请人对应年度的租金优惠奖励,申请人应返还对应年度优惠奖励金额,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4.2.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与首年3个月租金等额款项收取。
4.2.8开业时间:项目交付后【6】个月正式对外营业。
4.2.9广告收益归属
(1)前五年招租人无偿提供2#栋东侧外墙5块广告位给申请人使用,申请人享有广告收益,第六年及后期的广告位收益分配方案由双方另行协商,招租人享有免费优先使用广告位的权利;
(2)租赁场地内新增的广告位,申请人自行报批,享有广告收益;
(3)申请人因经营需要,需在2#栋前广场进行临时性的商业活动的,招租人提供场地支持,但申请人应将活动方案报招租人审批后执行,具体租金及场地复原事宜一事一议;
(4)因经营需要,若需长期占用租赁区域以外的外摆位或其他多经点位,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议租赁条件。
4.2.10招引品牌
(1)申请人应根据《商业品类引进清单及落位图》引进餐饮、娱乐品牌,商业品类不得超出上述范围,业态落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对于片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或世界/中国500强品牌的落户,双方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另行约定。
4.2.11 物业及其他费用
4.2.11.1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申请人应于交付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或招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边界以租赁物业的滴水线为界,内部物业管理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内部物业管理费用自行承担;外部公共物业费为3元/㎡/月,具体金额、服务内容及支付方式以签署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准。
4.2.11.2其他费用
申请人承租经营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给水、排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费用不包含在租赁费用内,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根据招租人管理要求及时交纳,不得以实际承租人未支付上述费用为由,拖延交纳。
其他政府或第三方主体依据法律或地方性法规、规定等要求缴纳的与经营有关的费用,由申请人根据相关要求缴纳,招租人对此不承担缴纳责任。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申请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
2.2特定资格条件:申请人近3年具有2个或2个以上商业招商运营管理案例,且单项合同运营面积不低于10000㎡,提供类似项目案例合同。
2.3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申请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与其他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招租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招租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凭申请人介绍信现场获取。
******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四、招租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3日(10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00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00
******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B座)
******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芙蓉北路西侧湘江智造中心招商中心5楼
联系人:肖泓熙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新闻大厦8楼D座
联系人:黄群、周严韧龙
电 话:0731-******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