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再利用项目,采购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要求 | 服务期限 | 数量 | 最低限价 (单价) |
1 | 炉渣综合再利用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三年服务期满,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中标人延长服务期,服务期最多延长2年,合同仍一年一签。 | 暂估80647.7吨/年 | 50元/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处理炉渣能力的全封闭式厂房及封闭存储场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
3.3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 ”网站 http//****** 查询为准),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 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6日9:00至 2025年01月1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
)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费用 0 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
)自行免费下载。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 100 元系统使用费。
4.4 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 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15时整。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 ”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6.1.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jy.org/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请投标人及时购买及绑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CA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办理地址:******/tcloud/common.xhtml?projId=254。
温馨提示:如初次投标,详见(****** jy.org/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1.2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
),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6.3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平台上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4011/website/home)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jy.org/)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其他事项
9.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号的投标。
9.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公园路一号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0574-******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
联 系 人:王莹巧、周旭坤
电 话:0574-******、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