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编号: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恩施市产业园人才公寓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恩施市产业园人才公寓建设项目(EPC)(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中增加“(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满足下列要求中的一项(满足①或②项的要求):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原序号(2)修改为(3)内容不变,后面序号以此类推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 1、资质条件内容中相应增加勘察资质要求,要求同上。
3.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 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中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 24:00 时止”修改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月 4 日 24:00 时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