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经管〔2024〕5号)和《黄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实施方案》(黄农〔202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黄山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须达到“五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有对公账户、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以及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
2.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3.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管理;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实施水稻和油菜耕、种、防、收等2个或2个以上环节的服务。
二、申报材料
1.黄山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黄山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手人员名单(附件2);
3.黄山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设备清单(附件3);
4.承诺书(附件4);
5.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章程、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机械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及农机作业设备图片。
三、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四、遴选程序
******农村局改革与合作股室。
******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遴选。
******农村局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承接服务事项。
联系人:邢军 联系方式:******
附件1.黄山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黄山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手人员名单.docx
附件3.黄山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设备清单.docx
附件4.承诺书.docx
******农村局
2025年3月17日
(撰稿人:邢军,审核人:陈朝奎)
一、申报条件
1.须达到“五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有对公账户、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以及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
2.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3.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管理;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实施水稻和油菜耕、种、防、收等2个或2个以上环节的服务。
二、申报材料
1.黄山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黄山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手人员名单(附件2);
3.黄山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设备清单(附件3);
4.承诺书(附件4);
5.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章程、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机械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及农机作业设备图片。
三、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四、遴选程序
******农村局改革与合作股室。
******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遴选。
******农村局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承接服务事项。
联系人:邢军 联系方式:******




******农村局
2025年3月17日
(撰稿人:邢军,审核人:陈朝奎)